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半年有余后,*ST中捷(002021.SZ,股价2.11元,市值14.51亿元,以下简称中捷资源)原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涛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一案迎来最新进展。
9月6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已从公安司法机关获悉,公司原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涛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万元;禁止周海涛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职业。
随着周海涛被判刑,一桩横跨6年的金融纠纷案再次浮出水面。
横跨6年的金融纠纷案
时间拉回2020年11月4日,中捷资源当时公告,公司收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通过中国邮政EMS送达的函件,函称:公司与广州农商行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公司对广州农商行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提供25亿元的信托贷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5亿元的信托贷款从何而来?事件或要追溯至2017年。
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商行与国通信托公司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规模25亿元。根据约定,广州农商行在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分别将15亿元、10亿元信托资金按期足额付至信托财产专户,再由后者分批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投资)发放。
根据广州农商行方面的表述,贷款信托成立当天,包括中捷资源在内的多个相关方与其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合同到期未能足额收到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中捷资源等相关方应向其补足差额。
2020年4月14日,国通信托方面向广州农商行提出,将提前终止信托计划,并将债权转让给广州农商行。但由于债务人华翔投资未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故银行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认为《差额补足协议》相关签订方需要承担相关债务。
据后续披露的案件一审判决书,时任中捷资源法定代表人的周海涛,绕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代表中捷资源对华翔投资的贷款进行担保。
对此,收到广州农商行的来函后,公司旋即就函件中提及的差额补足义务涉及的事项向玉环市公安局报案。
四个半月后,2021年3月27日,中捷资源公告,公司已收到玉环市公安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到了今年2月,公司又进一步公告称,已从公安司法机关获悉,周海涛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到了今年9月6日,公司再发公告称周海涛已被判刑,这场持续6年的金融纠纷案阶段性告一段落。
不过,近10亿元的债务又该何去何从?
或承担债务本金等近10亿元
据中捷资源2022年2月7日披露的前述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且判决中捷资源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约15.9亿元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中捷资源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797.9万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因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
2023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二审结果。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广东高院除对责任比例予以调整外,其余部分予以维持。中捷资源在约9.51亿元的范围内对华翔公司不能清偿的案涉债务向上述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需承担约264.3万元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两项合计约9.5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判决书中,上述案件的定性由借款合同纠纷变更为合同纠纷。广东高院指出,中捷资源等一方对其法定代表人负有选任监督的责任,对其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与此同时,广东高院也认为,银行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周海涛超越权限签订协议的行为。
中捷资源当时称,公司收到判决后,正在与专业律师团队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但因判决为终审判决,将导致公司本期及期后预计负债增加,相应减少本期及期后利润。
2022年年报显示,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的二审判决,公司期内计提预计负债4.20亿元,对公司当期利润影响金额为4.20亿元。受此影响,中捷资源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亿元,上年同期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5.17亿。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总营收3.82亿元,同比减少25.45%;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283.53万,同比减少1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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