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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重罚1100万!没资质就荐股的公司,小编、程序猿都遭了

2023/7/13 16:22:00

来源:财通社

作者:何剑岭

监管层打击非法荐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7月12日,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官网挂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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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云财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云财经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外销售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

最终,深圳监管局决定没收云财经违法所得548.6万元,并处以548.6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3万元罚款。

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外销售软件

深圳监管局表示,经查明,云财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至2019年期间,云财经通过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经营“涨停先驱者”“早盘捉妖”“N型反转大师”“搓揉优选大师”“研报大师”等软件产品(以下统称软件产品),向客户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选择建议或买卖时机建议,属于《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40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

云财经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外销售上述软件产品,共获得收入5,486,080.06元。

黄拓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制定软件产品的模型条件并对推送股票进行人工审核;胡梓聪任产品经理,协调软件产品的开发工作;张顺庆、梁倩慧任技术员,负责编写代码搭建软件产品框架;朱灿生参与软件产品推送股票的人工审核。

深圳监管局认为,云财经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外销售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的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黄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梓聪、朱灿生、张顺庆、梁倩慧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云财经及责任人的申辩基本不被采纳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云财经及相关5名责任人进行了申辩。

  • 云财经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

    第一,软件产品性质应经专家鉴定。

    第二,违法所得金额应按获利金额计算,需扣除相关成本支出、缴纳税费及退款金额。

    第三,调查程序违规,且处罚周期超过一年。

    第四,本案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应不予处罚。

  • 黄拓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第一,软件产品仅提醒用户哪些股票符合特定条件,不是荐股软件。第二,公司已通过刑事合规整改,应不予处罚。

  • 胡梓聪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第一,其负责根据公司指令编写“涨停先驱者”需求文档,属于职务行为,未参与其他四款软件产品的研发工作,难以知悉公司经营实质;第二,其生活困难,请求免于处罚。

  • 朱灿生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第一,其主要职责为财经文章编辑,受公司临时指派参与“早盘捉妖”审核工作,不涉及推荐股票;第二,案涉软件为量化数据统计软件,非荐股软件。

  • 张顺庆、梁倩慧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其作为技术人员,未参与案涉产品的研发工作及公司业务决策,不具备对公司涉案业务合规性的判断能力,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深圳监管局表示,除部分采纳云财经关于违法所得的陈述申辩意见,对其他意见均不予采纳。

罚没合计1100万元

最终,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

一、没收深圳云财经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证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所得5,486,080.06元,并处以5,486,080.06元罚款;

二、对黄拓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0元罚款;

三、对胡梓聪、朱灿生、张顺庆、梁倩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00元罚款。

云财经曾想打造为证券界“百度”

天眼查信息显示,深圳云财经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证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创始人黄某在2012年就和团队创立了云财经情报聚合平台,提供股市情报垂直搜索。彼时,黄某称云财经的股票情报搜索对股民来说是证券界的“百度”,将改变股民获取消息的管道。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黄某还曾表示,云财经是一家想做成证券行业内部搜索引擎的公司。公司主要靠信息之外的增值服务盈利,包括为客户提供经过筛选的、可能影响股价的消息推送等。

强化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法》已明确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从事其他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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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

而在2022年12月,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印发《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并提出了四项工作举措:

1.清理处置涉非法证券活动的信息、账号和网站。

2.严格落实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要求。

3.建立健全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常态化处置工作机制。

4.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助力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此次云财经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即为第1、2项工作举措的重点监管方面。分别是:

  • 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处置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机构、未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的个人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等涉非法荐股的信息和账号,以及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蛊惑交易等涉股市“黑嘴”和仿冒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工作人员的信息和账号。

  • 指导网站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商店将核验证券服务资质作为开展证券领域业务合作、应用程序上架的前置程序。未获相关资质的,不予合作、上架。督促网站平台加强账号管理,有关账号在推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发布证券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要明示所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名称、个人真实姓名及其登记编码。未明示合法身份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不得再为其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信息发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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