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600字速读。
科创板征求意见稿在春节前如约而至。1月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证监会表示,已起草完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交所已起草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配套规则。相关规则正在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
结合第一财经记者从证监会及交易所了解内容,从具体规定来看,在发行和交易制度上的突破力度超出预期。
先看发行上市。
程序上,实行注册制,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审核,证监会在20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注册。一定规模上市公司可分拆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IPO门槛,引入“市值”指标,与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现金流等进行组合形成5套标准。允许亏损企业上市,允许同股不同权。允许红筹公司发CDR上科创板。
定价,更加市场化发行,新股发行价不设限制,建立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
保荐机构,试行保荐跟投,以发行价认购一定比例,比较长期锁定。必须用自有资金,禁止资管计划等募集资金。初步设定,2年锁定期,认购发行数量限定为2%~5%。
交易机制。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全部放开,第6日开始为20%。
再看投资者。50万资金门槛,2年股票交易经验。公募基金会发行针对科创板的基金,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方式参与投资。允许沪港通、深港通投资者投资科创板。CDR相关基金可以参与科创板产略配售安排。
高风险对应严监管要求。
首先,信息披露要求。特别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强化对业绩等进行针对性信息披露,包括科研水平、工作人员数量、科研资金投入等。
其次,要求延长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锁定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锁定期。建立保荐人资格与新股信息披露质量挂钩机制。
第三,监管处罚,对欺诈发行上市的,可责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回上市股份。
第四,更严退市。明确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优化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科创板不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终止上市指标。不设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一旦退市直接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