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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排他性”条款护身近10年,但联美控股(600167,SH)在江苏泰州的生物质热电项目,如今却只能够勉强盈利。在新三板同行“闯入”、项目逐步建设后,倍感危机的联美控股,将泰州市政府直接告上法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投资)与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美)起诉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泰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一案,第二次庭审于今年1月8日上午在泰州市海陵区法院举行。从股权关系上看,联美投资是联美控股实控人苏氏家族旗下公司,江苏联美则是联美控股全资控制的孙公司。
今年1月17日,对于提起诉讼原因,联美控股董秘刘思生向记者表示,2018年4月,江苏省泰州市政府审批放行了源怡股份(831702,OC)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违反了此前双方签订的包含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在与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沟通并提起行政复议无果后,江苏联美发起诉讼。不过,记者调查获悉,江苏联美发起诉讼的背后核心因素,还包括同行进入可能引发秸秆原料的争夺。事实上,即便源怡股份在泰州的生物质热电项目顺利推进,其长期盈利状况也并不明朗。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江苏全省18家生物质电厂超过半数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曾签排他性条款
“源怡项目无疑是雪上加霜,我们认为是一件两败俱伤的事。”1月8日上午的庭审发言中,联美投资与江苏联美的代理人作了这样一个补充。
此时,让联美一方忧心忡忡的江苏源怡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源怡),正以“第三人”身份坐在对面,和他们同座的还有被告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泰州市人民政府的代表。
联美投资与江苏联美发起行政诉讼后,此次已是第二次开庭。自2018年11月6日首次开庭以来,作为山东新三板企业源怡股份的下属公司,江苏源怡更多是出于观望状态。
“我们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只是利益第三方,当天是选择去旁听。”1月16日下午,源怡股份董秘敖盛洋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法院认为这个事情与我们的利益会有关联,所以选择通知我们。
在诉状中,江苏联美的第一项请求就是,“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江苏源怡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的批复》(泰行审批[2018]20041号)”。
在此之前,江苏联美的生物质热电工程项目,在泰州已运营多年。联美方面未预想到的是,这项投资逾4亿元、并有“排他条款”护身的项目刚摆脱亏损,竞争者就不期而至。
2015年6月,源怡股份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5158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源怡,主要负责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袁联村的一个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源怡股份主要从事生物质发电业务,其认为,在泰州的这笔投资可扩大公司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
当年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江苏联美感到措手不及。他们认为,姜堰区引进的这项投资严重违反了联美投资于2006年与当地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的排他性条款。
2006年12月28日,联美控股实控人旗下的公司联美投资与泰州市人民政府、泰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相关条款中载明:除目前规划的项目外,在全市范围内不再引进或新建秸秆、芦苇综合利用、深加工及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开发区内企业不再新建锅炉,并强制关闭已建的小锅炉,由联美投资独家集中供热。
刘思生向记者表示,江苏联美自2007年至2010年主要做燃料收集站建设,共建设了40多个收集站,主厂区于2010年10月启动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4.2亿元,2012年3月投入商业运行。
在江苏联美2012~2014年经历亏损后,于2015年勉强盈利之际,源怡股份的项目突然而至。2018年4月,源怡股份泰州项目最终获得了泰州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
“我们的审批依据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而他们(联美控股)提出来的协议,不能作为我们的审批依据。”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朱化称,如果说某某和谁签了协议,这个协议能不能作为我们法律审批的依据呢?这个不可以。
对于事先是否知情联美方面排他性条款的存在,敖盛洋向记者称:“这个是不清楚的。到目前为止,我们也不是和联美控股有什么纠纷。”
联美控股提供的信息显示,2015年,在经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领导秘书牵线,姜堰区发改委主任、娄庄镇镇长、源怡股份代表到江苏联美进行了唯一一次面对面沟通。
担忧秸秆资源争夺战
“从2015年到现在的盈利,粗略估算也就在5000万元左右,也就是说,我投资的4个多亿还没收回来。”刘思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现在对源怡股份的项目之所以这么敏感,也在于生物质热电项目需要的秸秆。
在2006年底签署《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后,泰州市政府在半年后(2007年6月25日)出具了一则关于生物质热电工程项目原料来源的情况说明。
记者获取的该份文件显示,项目公司名称为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即江苏联美),项目总装机容量36兆瓦,总投资约4.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为泰州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及其周边楼宇提供集中供热服务。
此外,该说明中还称:为保证该项目有充足的秸秆原料,(泰州)市政府商定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的全部农作物秸秆均由江苏联美独家收集,兴化市和泰兴市一半乡镇的农作物秸秆也由江苏联美独家收集。
在1月8日的庭审上,江苏联美一方提到,公司最新统计的2018年燃料消耗量是29.84万吨,未来在蒸汽产能达产以后,燃料消耗量达到每年60万吨。
刘思生表示,泰州市范围内2018年水稻240万吨,按照每亩能够产0.3吨秸秆燃料来计算,2018年燃料产量总量是72万吨,但有一大部分流向了高附加值行业用于造纸等,顶多只有10%的燃料可以用。
按照刘思生的说法,泰州市2018年用于燃料的秸秆数量约在7.2万吨,对照江苏联美2018年近30万吨的消耗量远远不够,泰州市燃料供应是远远不够。
不过,对于泰州当地秸秆能否得到保证的问题,敖盛洋认为:“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两个地方相隔40多公里,说构成很严重的冲击,我感觉应该不会。”
一位曾参与江苏联美与泰州市政府沟通的人士透露:“地方政府与联美方面的几次沟通中,确实也承认排他条款的存在,但也保证会满足江苏联美的原料供应。”
“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但在刘思生看来,如果说源怡股份在那设厂,先不用考虑他能不能盈利,江苏源怡必须直面未来怎么生存的问题。
联美控股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15年以来,江苏联美的燃料收购价格已连续三年上涨。其中,2015年燃料收购价格为0.1104元/大卡(稻草、稻壳、树皮),2018年燃料收购价格为0.1347元/大卡,累计涨幅为22%。
江苏源怡与江苏联美的项目投资,也是旗鼓相当。江苏网曾在2015年11月报道,源怡股份的生物发电项目落户娄庄,并已完成打桩,工地各种建筑材料和设备也全部到位,项目总投资4亿元,占地面积150亩。
“他们设厂后,供热、供电肯定需要燃料,然后这个(燃料)市场价格肯定就上去了。”刘思生表示,目前勉强维持盈利状态,1000万~2000万元的盈利,都是靠控制成本出来的,如果成本控制不住的话,就又要亏损了。
联美控股2015年审计报告显示,2012~2014年,江苏联美分别亏损2015万元、1831万元和1658万元。连亏三年后,江苏联美才实现盈利,2015年实现盈利753万元。
2017年1月,《新华日报》相关报道提及,江苏全省运营3年以上的15个生物质直燃电厂,2015年依然有4家亏损。“秸秆收购价偏高,也缘于竞争激烈。全省已建16个生物质电厂,11个分布在苏北,生物质电厂布点密集,生物质燃料的市场竞争激烈。”
联美控股提供的当地协会未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江苏全省18家生物质电厂合计盈利0.93亿元;2018年,全省18家生物质电厂合计亏损0.1亿元,其中超过半数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资金承压还是量力而为?
对于还未投产的江苏源怡项目,源怡股份方面似乎并不担心。敖盛洋说:“所有的新建项目都是量力而为,谁也不可能在高负债情况下运营一个没有前途的项目。”
但摆在源怡股份面前的一个事实是,在2015年6月以来的三年多时间,江苏源怡不仅至今未能建成投产,且因为未批先建等问题遭到当地主管部门的叫停。
江苏网曾在2015年11月报道,源怡股份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预计2017年2月竣工投产。工商登记资料显示,2015年6月19日,江苏源怡注册成立,法人代表为孙兆明,注册资本5158万元。
源怡股份2018年半年报显示,江苏源怡在建工程的预算数为2.8亿元,而期末余额仅5411万元,2018年上半年仅增加27.3万元,工程进度仅19.33%。
记者多方了解到,早在2015年,源怡股份就已开始了建设,不过由于未能获得批文以及环保部门的审批同意,项目在2015年底被叫停。
此前,《证券时报》援引源怡股份董秘敖盛洋的话回应称:“项目之前只是有了围墙设备,停工了2年,2018年项目批复后才又开始修建。”
停工已久的江苏源怡,在2018年4月份才最终获得批文。敖盛洋否认项目最终获批间隔时间,是因为泰州市与江苏联美排他性条款的存在,他表示:“我们是走正常审批的流程,这个流程会相当繁琐。”
不过,在江苏源怡项目获批后,江苏联美随即提起行政复议,随后泰州市行政复议结果,维持原审批不变。去年9月,江苏联美向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江苏源怡所获批复。
对于联美方面对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泰州市人民政府的诉讼,敖盛洋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没什么态度,相信这个事情会有一个公正的处理方案。”
但同时,外界也对源怡股份投资该项目的实力和前景有些担忧。《山东财经报道》在2018年11月的文章中提到,即使获得批文,源怡股份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来完成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也还是未知数。
源怡股份2018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账上货币资金仅有2486万元。虽流动资产合计2.17亿元,但是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就高达1.82亿元。与捉襟见肘的货币资金相比,源怡股份的流动负债达5.16亿元,其中来自实际控制人孙兆明的个人借款达3.18亿元。其负债总计5.24亿,资产负债率为67.92%。
对此,敖盛洋表示:“资金环节是我们公司自己考虑的事情,不需要第三方替我们来考虑这些东西。”
但在刘思生看来:“这种东西(生物质热电)也没有重大发明的技术更迭,源怡所采用的是我们十年前就采用的高温高压机组,我们在十年前就采用了6000转高转数的高参数机组,而源怡采用的3000转机组,汽耗及燃料消耗没本质上的区别,谁家成本控制得好,谁家就少亏或盈利就多一点。”